2014年2月12日,加拿大移民部公布了最新的留学生法规,加强加拿大在留学方面的国际竞争力。新的法规将为留学生提供更多的便利条件,防止加拿大的教育资源被滥用。
新的政策将于2014年6月1日生效,下面是新旧政策的对比:
现行规定 | 新规定2014年6月1日生效 |
在申请学生许可时,留学生必须表达他们在加拿大的求学意愿。 | 没有在加拿大持续学习的留学生可能面临遣返或驱逐 |
任何加拿大的教育机构都招收留学生。 | 只有移民部指定的加拿大教育机构可以招收留学生 |
留学生必须申请校外工签才可以学习期间每周在校外工做20小时,在休假期间可以全职工作。 | 在加拿大学习6个月以上专业课程的留学生不再需要校外工签,仅持有效学生许可即可在学习期间每周工作20小时或在假期全日工作。 |
如果课程中有实习(co-op)内容,任何教育机构的留学生都可以申请实习工作签证(Co-Op Work Permit) | 只有在移民部指定的教育机构学习的留学生才可以申请实习签证。 |
普通访问签证持有者不能在加拿大境内申请学生签证。 | 符合下述条件的访问签证持有者可以在加拿大境内申请学生签证: |
1、申请人为交换生(exchange student)或访问生(visitingstudent),并在指定教育机构学习,学习的阶段为学龄前、小学或中学。
2、申请人持访问签证在指定的教育机构完成入学前必要课程毕业后的留学生可以在加拿大合法停留至的学生许可过期以前。学生许可在留学生毕业90天后自动失效留学生不能在正式获得毕业工签之前工作符合条件的留学毕业生仍需申请毕业工作签证,在等待工签申请结果的过程中即可全职工作。现行规定中,对于Registered Indian是否需要学生许可没有明确的规定。合法入境加拿大的Register Indians可以在加拿大学习,不必申请学生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