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6日,加拿大保守党政府正式提交新的议案在国会中讨论。此次议案中包含了对于入籍要求法案的相关变更。
居住时间
原本四年内累计注满1095天(3年)即可申请公民的条件很可能改为在六年内住满1460天(4年)。
语言要求
新的法案中,将要求18-64岁的申请人都需要通过语言测试,而目前仅18-54岁的申请人需要通过语言测试。
签证官 或 法官?
另一个比较重要的变动是,此法案提议由入籍官来决定申请的结果,而依照目前的法律,仅加拿大的法官可以做出最终的裁决。移民部长亚历山大表示此举主要是为了减少入籍申请积案、加快处理速度。
申请费
成年人的入籍申请费也将由现在的100加币调涨至300加币,并且立即生效
优待军属
有过加拿大从军经历的人,入籍申请速度会更快。
部长特权
提案中赋予移民部长在部分案件中取消公民身份的权利。据加拿大安全情报机构提供的信息,有超过130个加拿大公民在境外从事极端主义活动。再此提案下,政府将有权取消拥有双重国籍,并且隶属于武装组织成员的加拿大国籍。对于从事恐怖主义活动、间谍活动的加拿大公民,也将取消其国籍。如果法案通过,移民部长将取代总督成为国籍取消的最终仲裁者。对于犯有战争罪、反人权罪及反人类罪的案件,将依然有联邦法院来裁决。
造假惩罚
法案中将加强对于注册移民法律顾问的管制,对于协助造假的现象提高罚金和处罚力度。提案中将加大对于无照幽灵顾问的打击力度,任何以牟利为目的的无照顾问行为都将被视为犯罪。为了减少入籍造假现象的蔓延,提案中对于提供虚假文件的申请人处罚提升到十万加币罚款和最高五年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