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少部分国家允许一夫多妻(Polygamy),但多数西方国家早已明文禁止,当这些家庭申请移民外国时会面临阻碍。
全球多数国家实施一夫一妻制,但仍有部分国家的法律或社会默许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这些家庭在申请移民时可能产生问题。以加拿大、美国及英国为例,主申请人须事先声明放弃一夫多妻,否则不得申请。
加拿大与美国的规定类似,主申请人在申请时只能填写一名妻子,通常为第一任配偶,若希望较年轻的配偶随行,例如第三位配偶,则必须出具与第一及第二配偶的离婚证明,并与第三位配偶重新办理办结婚,取得元配资格。不过所有配偶所生的子女均可随行。
英国的规定较为特殊,不问婚姻的排行,而是看抵境的先后顺序,第一个抵境者视为元配,其子女可随行,但主申请人与其他配偶所生子女,则不得作为随行子女,只能另行申请非移民签证。
澳洲与纽西兰则直接禁此类人士申请移民,也不接受他们“为移民而离婚”(divorce ofconvenience)的做法。至于其他未随行配偶,可申请临时访客签证。加拿大移民部指出,加国只承认一夫一妻制,签证官员在决定是否给予这些一夫多妻制人士短期签证时,应根据他们在抵境后是否会恪遵一夫一妻婚姻模式,若可能在境内继续进行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制,就应拒绝其入境。
官员指出,经济愈发达的国家,一夫多妻制就愈少见,例如印尼与马来西亚。沙乌地阿拉伯法律虽允许一夫多妻,但目前公开讨论已成禁忌。约旦、伊拉克与叙利亚仍允许一夫多妻。而非洲索马利(Somali)一夫多妻较为常见。
在加拿大一夫多妻是违法行为,但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从未接获相关案件的检举;移民部法律服务部门也表示,过去一百年因违反一夫一妻制遭起诉的案件极为罕见,近年也从未听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