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申请上诉权利及程序
本文仅提供有关移民上诉程序的一般资料,可以作为一个指引,不能取代独立的法律意见。如果需要进一步法律建议,请您与睿哲移民进行联络。
- 谁有权提出上诉?
- 根据移民法例,哪些裁决可以上诉?
- 谁为上诉作出裁决?
- 上诉有何程序?
上诉权利及程序概览
谁有权提出上诉?
一般来说,只有加拿大永久居民(Permanent Resident)和公民(Citizen)有权就移民裁决提出上诉。在有限的情况下,“外籍人士”可能有权就离境令(Departure Order)和难民类别拒签案件提出上诉。永久居民是获准在加拿大永久居留的人,他们居住一个时期之后,可以申请成为加拿大公民(如果他们符合公民条件)。
外籍人士是指来自另一个国家的人,他们既非加拿大公民,也非永久居民。
哪些裁决可以上诉?
在下列情况下,有权提出上诉:
- 希望担保家人移民加拿大(FamilyClass) 的申请人若被联邦公民及移民部拒绝担保申请,可以提出上诉。
- 接获离境令(DepartureOrder)的永久居民有权提出上诉。
- 被发现没有履行居留规定(ResidencyObligation)的永久居民(5年当中在加拿大境内的居留期不满730天)可以提出上诉。
- 难民申请被拒签
谁为上诉作出裁决?
永久居民就移民问题提出的上诉由移民及难民委员会(Immigration and Refugee Board)管辖之下的 Immigration appeal Division进行处理。此部门为移民行政审裁处,虽然并非正规法庭,但是必须遵循与法庭相近的审理程序。
负责聆讯及裁决的工作人员称为审裁员(Member of IRB)。移民上诉局及移民仲裁处的审裁员由联邦政府委任。
上诉聆讯过程概览
如果你向IAD提出上诉,你应该知道以下有关这类聆讯的情况:
- 永久居民方面的案件,在移民上诉局及移民仲裁处的聆讯属于公开聆讯,即便与个案无关,只要有意愿旁听的人士也被允许出席。目前此类情况并不普遍。
- 亲身聆讯通常作为最基本的要求。有时,整个或部分聆讯以视像会议或电话会议方式进行。不论聆讯采用何种形式,必须保持公平。
- 聆讯以英语或法语进行。如果聆讯一方不能使用流利的官方语言进行交流,则有权要求传译,上诉局将进行相关安排。
- 每个部门都有其程序规则,对于时限、证据、文件、律师,包括其他出席聆讯的人士及其责任都有明确的规定。
- 当局将基于所提供的证据以及适用于聆讯一方个案的法例,作出所有裁决。
- 审裁员必须提供裁决的理由。通常,审裁员不会在聆讯之后即时作出裁决,而是在一段时间后以书面的形式把裁决邮寄给有关方面。裁决通常在聆讯结束数月之后寄出。
- 在聆讯过程中,聆讯一方有权自费聘请律师代表其个人。根据现行法例,如果其法律代表提供的是有偿服务,则仅限持有牌照的律师、移民顾问及法律助理能够作为代表来处理移民问题,包括后续的上诉。
- 你有申诉、提出证据和辩护的权利。
- 你有权力申请安排传译员。
- 你可以传召证人支持你的个案。